零点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零点看书 > 新顺1730 > 第七五零章 站台

第七五零章 站台

第七五零章 站台 (第2/2页)
  
  敢去村落圈地,能直接被人打死,爆出来大规模起义,这点钱都不够赔的。
  
  之前让刘钰头疼的第一家垦荒公司打死人的事,就非常典型。
  
  垦荒公司圈占了土地,大量的无主草荡也都圈了。而当时的几家盐户在场主的带动下,反对他们圈占草荡。
  
  因为他们要煮盐,要煮私盐谋生。
  
  这不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甚至也不是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的问题。
  
  情况就在这摆着,正常煮盐根本维持不了生计,这些无主草荡的草,是他们煮盐的根本。他们煮私盐也是为了生活。
  
  而这种煮盐的模式,又基本可以确定,真正所谓“独立”的小盐户,必须要依附盐商。
  
  基本上就是盐商场商豪强,占据大片的无主草荡,这些草荡是谁的,谁强就是谁的。
  
  盐户在这些场商盐商的庇护下,产官盐也产私盐。
  
  圈地圈的那些名义上无主的荒滩,在民间法里,是有主的。而那些荒滩草荡被圈了之后开垦,就等于断了他们煮私盐的生计。
  
  用来煮官盐的草荡,是有数的。朝廷为了方便控制,你多少草荡、该出多少盐,心里大致是有数的。
  
  但只靠官盐是活得很惨的,投效场商之后煮私盐,日子还是可以过下去的。
  
  小生产者是不肯去当农业雇工的,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双方的矛盾就这么爆发了。
  
  两边打仗的、动手的,是盐户和高价从海门那边招募来的会种棉花的农业雇工。
  
  幕后势力,是新兴资本,和原本的场商草荡地主。
  
  一开始的矛盾很简单,盐户把圈地公司的边界木牌给拔了,然后两边就开始动手。
  
  上头之后。
  
  盐户这边,把农业雇工的工棚少了。
  
  雇工这边,把那些盐户的房子和煮盐的器皿砸了。
  
  然后就打,然后就死人了。
  
  然后就刘钰一句话知会了当地县令,然后当地县令就问那些盐户场商要证据:那些荒草荡,你可有证据证明那是你的?你可纳税了?
  
  煮官盐的草荡,是要纳税的,虽然税低,但也是纳税的。纳了税,才能说这草荡地你有使用权,是和“灶”绑定的。
  
  这个煮盐的铁锅,绑定一定范围的草地。铁锅的主人会换,但铁锅绑定的草荡不会变。
  
  其实,盐商场商也是地方豪强,也县令也是有交情的。
  
  但官大一级压死人,刘钰递话了,明显是偏向这些垦荒公司,县令能咋办?
  
  最后也就判了斗殴,垦殖公司赔偿那边一些烧埋银子,就此了事。
  
  这个风波过去之后,本质上这边的问题,也就变成了“淮南到底是垦荒,还是煮盐”的争执。
  
  这需要朝廷最终定下来。
  
  一旦定下来,淮南就是要垦荒,不再煮盐,那么圈地的范围也就更大,要把盐户的草场全部圈走种棉花。
  
  大顺的国情在这,最终决定拍板的,还是皇帝。
  
  说句难听的,百万漕工,运河都废了,就那么光鲜?就没有起义、反抗?
  
  都杀了那么多了,也不差这点盐户。
  
  况且,大部分盐户是接受垦荒的,他们中的大部分生存极为艰难。
  
  林敏说,刘钰手段粗暴,说的就是这一点。刘钰才懒得去搞区分,直接一刀切。
  
  他既没有足够的基层执政能力去挨个分清,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在“一战”爆发之前给苏南搞出来足够的棉田。
  
  这一次更是直接带着军队来的,那就更加简单粗暴了。
  
  当然,淮南废盐要一步步的来,要一点一点的圈。
  
  最适合种棉花的地,先圈起来。
  
  剩下的,靠在海州那边的大型晒盐场的低价盐,直接把所有的煮盐户全部逼破产。
  
  只要海州晒盐,能拿到在淮南区销售的许可,哪怕海州盐全都收税,淮南煮的私盐也必死无疑。
  
  但虽说要一点一点的圈,可整体策略是不变的,刘钰就是坚定地给这些垦荒公司站台。
  
  耕地不圈,也不敢圈,惹不起。
  
  草场地,通通圈。
  
  明码标价,不接受也得接受。
  
  要么,拿钱走人去工场去盐场去抗包去南洋;要么,在这里当雇工;要么,分给小块土地三年后破产。
  
  没有别的选择。
  
  如果反抗,直接顶着后世刽子手的名号,直接上军队。
  
  这一次既然决定在海州扩盐场,将湖北盐区划归淮北盐负责,那么这一次圈地的范围,就大多了。
  
  等于是把整个提供湖北食盐所需的草场,全部圈占。
  
  牵扯十余万人、几万户,这要是不出事就见鬼了。不是每个盐户都愿意放弃自己的那先小产业、主动拥抱这种所谓的“进步”的。况且背后还有大量的盐商场主。
  
  林敏这个小小的江苏节度使,真的镇不住。他敢这么搞,能直接被人告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御鬼者传奇 逆剑狂神 万道剑尊 美女总裁的最强高手 医妃惊世 文明之万界领主 不灭武尊 网游之剑刃舞者 生生不灭 重生南非当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