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帝国政体(上) (第2/2页)
介绍结束,接下来就是会议正题了。因为这是第一次御前资政会议一切都是从零开始,所以奥卡首先抛出的议题就是他筹划已久的全新政治格局架构,即新的罗马政体。
罗马帝国自奥古斯都大帝创立伊始,国家政体就一直采用的是一种极为模糊、粗糙而松散的模式,中枢与地方的联系极为薄弱,在各个行省,管理权掌握在总督和将军的手中,在自治城市,管理权掌握在城市元老院的手中,而在中枢,没有设立一套针对‘性’的官制和行政部‘门’,对于共和国时期就有的国家事务依旧还是通过那些营造官、市政官等权责模糊的官员进行粗概处理,而对于帝国建立之后面临的新的繁杂琐碎而又细致的问题,则往往都是由皇帝临时任命一位贵族去处理,贵族和官员的身份界限也十分含‘混’。
这样的一个框架松散、漏‘洞’百出的政体直接造成了罗马的政治‘混’‘乱’、低效、贪腐横行,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统治阶层日益堕落,国家威信渐渐丧失。正是有感于这样的局面,奥卡决定首先进行政体改革重新铺设一套国家管理制度。
奥卡给出的计划非常详细,由一张张厚厚的卷轴条理清晰地记录下来,与会人员可以自由翻阅。
新的政体由上而下,简明地提出了行政、司法、财政、立法、军事五大权力板块的分立,首先,行政权方面,奥卡将设立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最高长官称首相,下辖农业部、商业与手工业部、国防部、内务部、内政部、教育文化部、技术创新部、外‘交’部八个部‘门’,各部长官称大臣。国务院作为中枢行政总理机构,地方则分别设立行省、市两级下属机构,由上而下构成一个权责分明、面面俱到的行政体系。
国务院首相任期为10年,由官员申请竞选而后经元老院投票选举产生,皇帝不得干预、随意任免,各部大臣由首相直接任命,首相受皇帝和元老院监督,任一监督方可以对首相提出不信任案,一旦元老院投票通过,首相自动罢免,重新由官员选举产生,各部大臣也必须随之免职。
这套行政体系,奥卡主要借鉴的是后世英国的内阁制,奥卡曾在英国执行任务多年,对英国的政体了解得比较详细,因而决定采用这套西方文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产物,以西方人的思想观念比较容易接受。当然,具体内容奥卡适当做了一些修改,没有全盘拿来,比如将商业、工业合并,毕竟现在还是公元4世纪,就连手工业都还没有形成雇佣契约,更遑论机器工业了,也就是军工领域采用了一些水力器械而已,因而分开单独设立工业部的话不免有些冗官;还有内政部主要是处理国家规划、监督、审计、‘交’通、能源、基建、公共服务等事务的集合体。
上述是行政权,接下来要讲的是司法权,关于司法权奥卡决定施行后世老美的方式,在罗马设立最高**官,一共七位,任期10年同样由元老院投票产生,七位**官轮流在罗马最高法院和地方之间巡值,在各行省设行省法院,隶属于最高法院,处理地方诉讼,接受诉讼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地方内务部调查案件确定嫌疑人后向法院提出的诉讼,二是公民呈送材料提起的诉讼。如控告方对地方法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后者的判决结果为最终判决结果不得更改。司法机构其他运作机制、司法处理流程、司法判决原则等一律遵循即将颁布的《帝国刑法》。分立的司法权直接受国务院内政部监督部‘门’以及元老院下院公民议员监督,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司法原则上将没有贵族与公民的区别,任何人一旦被控告,都将平等接受调查和判决。
司法权之后是财政权,其实最初奥卡考虑将财政权归入行政权不过最后考虑到国务院下辖部‘门’已经很多,一旦财政部也归入其中有了遮掩,恐怕随着时间推移又很难达到足够的透明度。财政权将分为两部分,一是皇室的内帑,设立内帑官,专‘门’负责管理皇家财物,包括皇宫、每年财政专‘门’拨出的皇室用度、皇家庄园、行宫等,内帑官只听命于皇帝,相当于皇室的财务管家,不过也受内政部监督,皇室财富的每笔流通就必须接受严格监督,尤其是不得随意侵吞国家财产做到公‘私’分明。
其二自然就是国家财政,在罗马设立财政大臣,任期终身,由元老院选举产生,受皇帝、元老院和国务院三方监督,下辖预算部、国库支付部、审计部、税务部、监察部等下属机构,各部大臣由元老院选举产生,任期10年。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雪域风流写的《荣耀归于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