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圣旨必须留下 (第1/2页)
梧桐与许雨嫣做了一对恩爱鸳鸯,那夜之后梧桐便没有回过状元府,只留下了书信一封。
信上写道:我带雨嫣去四海八荒游玩了,勿念。
东海之上的云巢中,梧桐盘腿而坐,许雨嫣躺在他怀里,美眸微闭笑容甜蜜。
“日出太美了。”
望着远处的云霞,说道:“是啊,不过我觉得你比日出更美。”
许雨嫣只笑不说话。
“接下来去哪儿?”
“嗯……”许雨嫣想了想:“天涯海角。”
“好啊。”
骑在白蛇身上,穿梭在云层中,许雨嫣激动的拍了拍白蛇脑袋,指着前方说道:“我要去那道彩虹上面。”
白蛇腾飞上彩虹,云间传来少女清灵笑声。
李长弓与李无疾并未再有所动作,就等李清子的那道圣旨,其实李清子去宫中求圣旨时,郡主并未答应,多亏了李长弓在郡主面前说了诸多好话。
此事李清子并不知情。
求来了圣旨,李清子高兴的连觉都睡不好,成天就将圣旨盯着,无比憧憬与林见鹿婚事。
桌上成堆的纸上写着的都是姬画的名字,嫁进状元府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要将她驱逐出府。
成亲的首饰,喜服她都去城里挑选好了,她会是蝶城最漂亮的新娘子,等着林见鹿的八抬大轿来李府娶她,风风光光的。
李清子一夜未睡,天一亮便出了寝宫,刚好撞见李无疾,立即将圣旨藏于身后,他一直都瞧不上林见鹿,哪怕现在他已经是状元,倘若让他知道圣旨上的内容肯定会拿去烧掉。
这道圣旨求来不易。
李无疾与她擦身而过,不闻不问。
丫鬟前来报信,说李无疾出府了方才敢前往状元府。
林见鹿已经能闭着眼写字,虽然写出来歪歪倒倒的,但能分辨出来,并非再是墨团。
尤其是姬画的名字写的最好,这两个字是姬画手把手教他的,也是他这段时间以来写的最多的两个字。
状元府的丫鬟疾跑到书房外,轻扣两声房门唤道:“状元,李府小姐带着圣旨到了府上,请你去前堂接旨。”
手中的笔掉落在书案上,上次李清子绣的鸳鸯锦他没收,她便闹着要去求圣旨,没想到这一天真的来了,他可以不答应李清子,但郡主的旨意天下间又有谁人敢忤逆。
起身摸索着出了书房,丫鬟来扶被他拒绝,书房到前堂不远,可他走了许久,还在想着如何能不接这道圣旨。
前堂有石梯,丫鬟怕他摔倒便上前扶着。
李清子嘴角上扬,只要手中这道圣旨一宣,从今以后她便是状元府的人了,林见鹿不娶也得娶了。
“状元,接旨吧。”
见圣旨如见郡主,林见鹿以及堂中丫鬟皆跪地听旨。
圣旨打开,宣道:“状元林见鹿听旨,你与上卿李长弓之女李清子郎才女貌,你未娶她未嫁,故降旨将李清子许配给你,钦此。”
圣旨已经宣完,可林见鹿迟迟未伸手接旨,身旁的丫鬟细声提醒:“状元快接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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