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法外狂徒 (第1/2页)
林一还没有说服自己的cfo的时候,uber那边又出了一个消息。
卡兰尼克在韩国被起诉了。
理由是他作为ceo的uber公司在韩国推出的uberx业务,涉嫌让没有运营资质的私家车辆从事承运服务。
简单说,就是开黑车。
从事实的层面上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实质就是黑车上网。
卡兰尼克从一开始创业的时候就毫不掩饰地宣称,自己的目的是把陈旧落后的出租车行业彻底淘汰掉。
出租车行业确实有很大的问题,这一点林一当初在申城差点被出租车劫了道的时候就意识到了。
但网约车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诞生以来始终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uber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叫uber,而叫作ubercab,这个后缀cab在英文里面就是出租车的意思。
所以ubercab上线之后就收到了旧金山交通局的一张通知,说你既然叫cab那就属于出租车业务,你要归我管。
卡兰尼克说滚你妈的蛋!
他直接把ubercab里面那个cab给去掉了,然后把旧金山交通局的通知丢进了垃圾桶,根本不打算理会。
这个人的性格可见一斑。
卡兰尼克的狂人形象,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与美国各地以及全世界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多次尖锐交锋,完全视各国法律如无物,我行我素。
从某种程度来说,程惟曾经搞过的阳奉阴违的小动作,只是在学习行业前辈的先进经验,性质跟这位比起来好像也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对于这种送上门的刀子林一觉得要是不捅uber一把,自己心里都觉得过意不起。
刘简妮最终还是同意了林一的计划,不过在实施方案上花了很多心血。
比如说,她并没有让林一本人或者是她自己这样正儿八经的高管出面去喷uber,而是找了底下一个公关总监,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不小心”透露了对于同行的看法:
“我们认为uber是一家非常不守规矩的企业,它在全球多个国家长期存在大量的违法记录。
卡兰尼克在韩国被起诉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桉例,但是作为韩国的近邻,我们对于跨国公司这种肆无忌惮的傲慢感同身受。
我个人认为,所谓的科技创新并不是任何一家公司践踏法律为所欲为的理由,何况uber对于生命也没有丝毫的尊重,堪称是草管人命。
最近在印度发生了一起uber司机强暴女乘客的恶性桉件,我们没有看到uber在这件事情上进行任何深刻的反思,或者看到它做出任何的改善。
他们只是一味地搪塞,一味地强调这只是偶发事件,却不愿意正面回应uber应该对乘客的安全承担何种责任。
特别是作为一个女性,我对于uber这个品牌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信任。
我想我自己永远不会使用uber,也不会建议我身边的女性朋友去使用uber……”
这篇报道的问世当然不是“不小心”,反而是非常小心地、字斟句酌地琢磨了很久之后才定下来的。
这种明显要引雷的暴论,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的话,媒体是一个字都不可能刊登出去的。
按照刘简妮的要求,全文都写明了并非是万里出行的官方评价,而是这位公关总监“以个人身份”发表的见解。
这只是从法律层面上做安全隔离的小手段,实际上只要心里不瞎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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