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吃掉一支,还有一支。 (第1/2页)
野民不仅带回了豺狼人的头颅,也带回它们的装备和猎获。
那些豺狼人蛮兵身上的虎皮和熊皮,只要不是太破烂,都被野民扒下来,扎成一捆捆。
铁器也被收集,虽然质地太差,但胜在量大,可以拿回河湾重新熔炼。
除此之外,还有十来头北地野牛的尸体,和刚刚剥下来的野牛皮,绝对算得上一次大丰收。
这种肌肉发达、性情凶猛的食草巨兽,连野民也不愿意招惹,他们宁愿去狩猎落单的棕熊和剑齿虎。
只有无脑猎杀一切的豺狼人,才愿意组织人手和野牛干架。
豺狼人狩猎队将这群北地野牛赶进山谷,不断的驱逐恐吓,让它们不停奔跑,直到体力耗尽,甚至心肺爆炸,才上去捕杀。
当初乌里扬就是用这种方法,带着民兵围剿了一群北地野牛,制成肉干和帐篷,攒齐了迁徙千里的资本。
里奥收下了野牛尸体,作为部队的粮食,而将全部的野牛皮和熊皮、虎皮分给了野民,作为他们英勇作战的奖赏。
可惜这里距离碎石丘陵过于接近,为了隐蔽,部队不能生火,只能继续啃干粮。
克罗格的食人魔编队则占尽了优势,他们直接生吃,并不在乎食物有没有加工过。
里奥表示非常想念芙蕾雅,几块麦饼、一句夸奖,就能干一天活。
节能减排,非她莫属!
休整半日,又一支豺狼人狩猎队出现在野民斥候的视野。
这一次,照例是野民负责出击,但里奥还是派出了五十名河湾步兵前去协助,帮他们正面抗线。
菲莎表示请求出战,但她的提议直接被众人无视。
以狗头人目前的纪律,一旦钻进林子后失去菲莎的掌控,众人真害怕这些狗头人会顺势溜回老家。
比起战斗和狩猎,他们更愿意回去挖矿。
五十名河湾步兵,曾经的民兵团第一中队,在副团长维奇的带领下,跟着野民钻进山林。
维奇的本名不叫维奇,就像没有北境人的大名叫诺夫一样,也不会有人的大名叫维奇。
维奇的全名,叫做安托尼乌斯得尔得尔诺维奇。
安托尼乌斯是他父亲的名字,得儿得儿是一长串绕口的弹舌,在北地的土语中代表小犊子的意思,而维奇只是名字的词缀。
所以维奇的大名,意思就是“安托尼乌斯家的小犊子”。
这个名字对于北境乡村来说,前者生僻,后者拗口,所以村里人在他的大名和小名之间,选择了叫他的后缀。
所以说,取名就要简单易懂,里奥和他英年早逝的老爸蒙多,两个人的名字加起来,构成的字母还没有别人一个名字多。
蒙多家的小狮子,谁都能一次就记住!
棕发的维奇比里奥还大两岁,性格内敛稳重,有着同龄人不具备的冷静理智,却同样不乏勇气。
他和里奥一样,是乌里扬重点培养的后辈之一。
如果乌里扬成为骑士,里奥和维奇就是他的左右骑士侍从。
上一次遭遇马贼的袭击,维奇带着民兵预备役弩手,直接站在了大屋的木架上,和马贼对射,吸引了大部分火力,给村民逃命争取了时间。
民兵第二中队和流民们的军事训练,也一直是维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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